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已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安监总明电〔2015〕1号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5-01-02生效日期:2015-01-02

备注:本法规已于2018年2月12日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日,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上海市发生群众聚集踩踏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暴露出部分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办、国办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季节性灾害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任务非常繁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晰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解决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充分利用重特大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厂有隐患、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二、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4〕5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 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7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群众聚集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组织引导,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城市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要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按照“一矿一组、一矿一策”的要求,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要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冬季隐患大排查,加强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坍塌、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四、加强应急准备,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现场指挥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1月2日

同地区相关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