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深圳最低薪资标准已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6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
备注:深圳最低薪资标准已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6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