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7年12月27日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字第369号),特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下载相关附件
备注:本法规已于2017年12月27日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字第369号),特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