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废止《广州市建设项目控制新污染实施办法》等3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广州市建设项目控制新污染实施办法》等3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政府令2007年第4 号

颁布部门:广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07-12-04生效日期:2007-12-04


    《关于废止<广州市建设项目控制新污染实施办法>等3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2日市政府第13届2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张广宁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废止《广州市建设项目控制新污染实施办法》等3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市政府第13届28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35件政府规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同地区相关
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4年修订)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024年修订)的通知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同专业相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24年修订)
青岛市城镇排水条例
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
中国气象局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
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乌鲁木齐市消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