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等242件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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