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北京晨报》) 国家将阴霾污染、PM2.5治理,提升到重要的法治高度,可谓是顺应民心,我还是想到了广东省气象局首席专家吴兑近日的发言,“有的官员认为,两三年就能治好了,这个我认为是不现实的”。一方面是不断加剧的阴霾污染、呼吸道感染现象增加,一方面是某些地方官员对阴霾污染的漫不经心、不以为然。因此,更要消除懈怠麻痹感。 懈怠麻痹感是对“有尊严的发展”的巨大挑战。群众可以谨慎使用某些食品,甚至可以拒绝食用,可对于阴霾天气、空气污染,却是断然不能拒绝的,总不能戴着防毒面具上班出门吧。看阴霾带来的危害:1952年的伦敦大雾中,据英国官方统计,丧生者达4000多人。而一些专家认为,实际死亡人数要比官方数字高出3倍,“当时,殡仪馆的棺材全部用光了”。灰霾很可能取代吸烟,成为肺癌头号致病“杀手”。 面对这种无奈而沉痛的现状,如果阴霾状况不能得到及时治理,发展质量、生活水平就会呈现倒退状态,这当然不是“有尊严地发展”了。所以,应该将这种治理提升到重要的决策层面,纳入行政时间表,做出立竿见影的实际行动。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群众的健康等不及。 专家认为:从欧洲和北美治理的过程,他们都经历了50年,我们至少要打个对折,要二三十年。按世卫组织公布的三个过渡时期目标值阶段,通常每跨越一个阶段,都得付出至少3-5年艰苦治理。那种认为三五年就能改善的观念是一种行政发烧,是对科学规律的违背,更是对群众健康的不负责任,我们要杜绝这种懈怠感、麻痹症,慎重决策,科学规划,充分认识到大气环境治理的艰巨性、特殊性和长期性,将青山绿水、清洁空气还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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