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右手皮肤出现异常呈发黑发紫,医生建议进行职业病鉴定。然而,原单位却以职工不属于职业病危害岗位为由,拒绝开具鉴定所需的单位介绍信。近日,退休职工江云龙走访本报求助。 他伸出了一双“黑白手” “我今年62岁,别人都说我的一只手是60岁,另外一只看起来却足有80岁。平时我都不敢和别人握手,生怕被嫌弃。”伸出双手,江云龙显得沮丧而无奈,他的右手皮肤出现异常呈发黑发紫,与左手形成一双“黑白手”。 2003年6月,江云龙在朋友的介绍下进入上海材料研究所精细氧化物陶瓷开发部,主要从事机床加工。入职时,单位没有安排他做过体检。据江云龙讲述,他工作的车间内粉尘很大,需要佩戴口罩。“不过机床加工是不能戴手套的,所以我的双手必须直接接触陶瓷粉末,可能我是过敏体质,从2005年开始,右手出现异常。” 2010年3月,已到退休年龄的江云龙从岗位上退了下来后,他便开始了漫长的求医之路。“当时以为没关系,想拖到退休以后再去治疗。现在敷了一年多的药膏,连续看了3家医院,皮肤改善还是并不明显。今年3月,医生建议我去指定的医院进行职业病鉴定。我一打听,人家说要单位介绍信才能受理,可多次交涉,单位就是不肯开给我。” 不开介绍信恐影响单位 为了弄清事实,记者来到了位于虹口区邯郸路上的上海材料研究所了解情况。据该所综合办公室主任曹广建称,他们单位里有十几个职业病危害岗位,江云龙的岗位并不在其中,而且这个部门制造的产品属于精加工,陶瓷粉末的用量很少。他认为:江云龙之前所在的岗位并不是职业病危害岗位,所以鉴定所需的前述材料肯定拿不出来,诊断机构是不予受理的,这样根本没有必要开介绍信。他并坦言,开介绍信其实很简单,但单凭一张介绍信并不解决问题,反而会令鉴定机构以为自己不懂行,影响单位形象。 此外,该单位一位负责安全生产的朱先生也质疑,“江云龙此前在船厂工作,谁知道他的病和老单位有没有关系。” 单位不认可就无法鉴定 记者又咨询了相关部门,然而得到的说法不一。 市卫生局职业病鉴定处接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认为:“职工既然客观接触过这些物质,就应当进行检查。是不是职业病,一切以诊断结果为主。”但她表示,确切说法还得以市卫生局监督所的意见为准。 于是,记者又采访了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副科长唐杰。他谈到,介绍信并不是诊断过程中的必备条件,但需要鉴定则必须提供。倘若双方对此有异议,职工最好先去专门的医疗机构自费进行检查,诊断认为病症与职业有关的,可以通过卫生监督部门取证,最后给予答复。不过,根据个人经验,唐杰初步估计,江云龙接触的粉尘与其右手病症并无多大关联。“职业病通常都具有群体性,一般来说粉尘对应的是尘肺,皮肤问题至今还没遇到。”在他看来,老江的职业病鉴定之路难度很大。 随后,记者找到了具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杨浦区中心医院职业病科。与唐杰的说法不同,那里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只有提供单位介绍信才能进行诊断和鉴定,否则恕不接待。实在没有的,除非提供该职工的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表或者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3人以上的证明材料;此外,还需有含有有毒有害的确切证据,让单位认可。如果单位不认可,只有走司法途径解决。 记者不禁感慨,真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现状,老江岂不求助无门?难道单位认为没有有毒有害接触史,职工鉴定渠道就应受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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