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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实验室甲醛泄漏

2012-2-16 09:58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3057 | 评论: 0 | 来自: 现代快报
摘要:15日下午两点左右,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化学楼6楼实验室发生甲醛泄露事故。事故中不少学生喉咙痛、流眼泪,感觉不适,但未出现人员伤亡。
  15日下午两点左右,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化学楼6楼实验室发生甲醛泄露事故。很快,两三辆警车和三四辆消防车紧急赶往现场,与南大有关专家一起处置事故。半个多小时后,消防车离开了现场。聚集在楼下的约200名师生开始回到楼内,事故中不少学生喉咙痛、流眼泪,感觉不适。但未出现人员伤亡。

  据了解,发生泄漏的是化学楼6楼的一间实验室,甲醛是从一个容量为两三升的反应釜里泄漏出来的,甲醛是实验的合成物质,保存在反应釜中。校方了解后得知,当时一名老师正在这间实验室做实验,但中途出去了两三分钟,就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甲醛泄漏事故。目前事故的原因还不清楚,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因为按照实验的规范要求,师生们在做实验时,不得中途离开,目的就是应对可能会发生的突发情况,这名做实险的老师在实验途中暂时离开,违反了学校的规定,下一步学校将会对老师按规定进行处理。

  东南大学化工学院一名专家表示,高校化学系都会有一些危险化学品,对于这些危险品及相关实验的管理,学校与管理部门都有严格的规定。像老师做实验中途离开这种情况的确很不应该,只要老师按实验操作规程做,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专家称,学校的危险品及容器都有严格的检测和年检,发生这种有害气体泄漏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操作不当有关。有的同学分析可能是做实验的老师当时没有将反应釜盖子拧紧,否则气体发生泄漏,老师会及时发现异常,并能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江苏省质监局有关人士称,像高压锅炉、压力管道一样,高校实验室的反应釜压力容器也属于特种设备,质监部门对这些设备都会进行定期检查,有的设备是一年检一次,有的设备要求更高,甚至半年就要检一次,通不过检查的不能使用。安监部门对危险品及其容器也有管理规定,并进行检查。

  对此,南大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实验里的设备不存在问题,前不久,鼓楼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还到化学楼,对此进行检查,实验室的设备都是符合标准的。这名负责人承认,这起事故也说明在日常管理方面,学校还应做进一步工作,加强管理,老师、学生都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甲醛在常温下是气态,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现。易溶于水和乙醇,35~40%的甲醛水溶液叫做福尔马林。甲醛能与蛋白质结合,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发生支气管哮喘。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

  据有关专家了解到,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达到每立方米0.1毫克时,人体就会感到空气中有异味和不适;含量达到每立方米0.5毫克时,甲醛就刺激眼睛、引起流泪;甲醛含量达到每立方米0.6毫克,会引发人体咽喉不适或疼痛。浓度更高时,可引起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甚至肺水肿。甲醛含量达到每立方米30毫克时,会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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