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下达了2012年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领导工作。根据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分布情况,2012年全省共下达核准指标4194户(其中各地二级达标企业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指标数的20%)。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继续将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纳入其中,且考核权重加大。各地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制定方案,分解指标,明确进度和职责,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管理,指导做好标准化评审工作。各地评审组织单位、首批评审单位(19家)名单已经省局审核确认,标准化考评体系已经建立,考评条件已经具备。各地要强化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考评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省局将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随时掌握各地推进情况。各地评审组织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信息,并在每个季度后5日内上报,省局将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各地要及时对考评达标的三级企业予以核准公告,并抄报省局备案。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提高企业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地要注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较好的地区和企业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达标创建工作,加大标准化培训工作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由企业被动接受转化为自觉行为的浓厚氛围,真正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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