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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桓台县一塔吊安装出事故致1死7伤

2012-3-13 09:02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329 | 评论: 0 | 来自: 新华网
摘要:事故简讯:12日下午,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国弘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一塔吊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事故简讯:12日下午,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国弘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一塔吊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据山东省淄博市政府相关部门介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为12日15时51分,事故当时共造成8人受伤,全部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桓台县政府表示,事故发生后,桓台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公安、安监等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种起重设备,以一节一节的接长(高),好像一个铁塔的形式,还叫塔式起重机,用来吊施工用得钢筋、木楞、脚手管等施工原材料的设备。是建筑施工一种必不可少的设备。

  1.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 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 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 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 坚持"十"不吊。 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十不吊的内容有:;(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5)、吊物上站人不吊;(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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