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态监管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太原高新区质监局日前全面实施了一项“黑名单”制度。凡是存在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瞒报等6种行为的企业,都将被列入黑名单。 “黑名单”的信息来源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始终不落实,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始终不健全的;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屡教不改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监察的;违反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的;发生事故后故意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太原高新质监局对拟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会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对确定列入“黑名单”的,通过太原高新区管委会网络对外公布。“黑名单”期限为半年。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高新质监局将其列为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对象,将加大安全监察频次,必须每月向质监局报告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自查情况。若已经整改,会将其从“黑名单”上解除;若不合格,期限将延长;若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半年后再次被列入“黑名单”,或者在“黑名单”期间不按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理。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当年不得申报“名牌产品”“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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