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广州长寿东路和光复中路交界的一栋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消防员对大火没有办法。大火最终烧了3个钟。据了解,大楼未通过消防验收,而且民用住宅被大量用作仓库存在消防隐患,为何当初无人监管?而业主在屡次投诉之后,相关部门又为何没有进行查处? EHS观点:又见火灾。烧了3个小时! 没有消防验收--你的公司有验收吗?你的公司的消防验收后,有改动达功能吗?是不是将仓库当了车间,车间当了仓库,甚至仓库改成了办公室,办公室食堂的煤气房?这些变化都在企业内部发生,消防大队不可能次次检查都发现。企业的EHS人要做是的去备案,当这种功能的变化较大,影响到防火安全时,备案不够用,还要去验收才行了。大家留意呀 焦点2:中国企业社会责任100强出炉 《财富》第二次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排行榜。 在发布此排行榜前,《财富》与合作伙伴银则咨询(InnoCSR)对上榜公司进行了分行业的深入分析,并且指出每个行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和亮点,分别介绍了各个行业领先者的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 EHS观点:不错,有个排行榜了,就可以挑毛病了,比如三大航空公司都在上面,中石化也上在面。比如中石油得分是:58.8 英国石油(BP)也在上面,得分是:59.1。分数差不多呀! 呵呵,排行榜好,可以用来挑毛病。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比较是, 中国上榜企业中银行、保险公司许多的榜上有名,外资的几乎没有! 中国企业用全称,外资的用品牌名称或简称--不知道中间的差别。 让人不仅疑惑:标准是一个吗?评价的标准谁来掌握?无论怎样,有个榜,就有比较,有比较就有进步。感恩! 意见稿针对实践中的改装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医保外的医疗支出是否应该获得赔偿,酒店代客泊车、机动车陪练、试驾等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保险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醉驾、毒驾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HS观点:《意见》的修订与时俱进,充分吸取富有时代气息元素,如对醉驾、免费搭乘、代客泊车、机动车陪练、试驾等情况的解析,有利于减轻事故受害者负担、事故公平定责、改善社会关系。在《意见》中,不唯“交通事故认定书”定责任,也就是事故当发时,图片、视频等证据将可作为重要的定责证据出现,EHS人,你想到了什么? 记者21日晚从陕西泾阳县政府了解到,截至21日22时,泾阳县采石场山体坍塌事故已确认6人死亡,此前采石场老板对被埋人数存在瞒报情况。 EHS观点:尽管《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对迟报瞒报行为作出“拘留”、“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是由于追责主体不够明确,刑事追责的方法缺乏指导,并且与事故曝光后被处罚、追究刑责的风险相比,迟报、瞒报的风险相对小很多,因此,这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违法人员对事故迟报、瞒报行为发生。迟报瞒报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事故应急救援,更加危害了国家对安全生产领域判断,导致有可能做出不切合实际的政策判断,危害深远。建议正在修订《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迟报瞒报行为追责力度,明晰定责原则,严厉打击迟报瞒报行为。 19日下午2时许,洛阳市洛栾高速洛嵩段施工工地,发生致5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5名乘坐吊篮前往50米高桥墩上作业的工人从高空坠下,4人当场死亡,另有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0凌晨1时左右,又有两名工人在浇灌桥墩过程中因模板倒塌从桥上坠落死亡。短短10小时内同一个工地竟发生两起事故,致7人遇难。 EHS观点: 建筑安全规章制度是相当给力的,但只说不做已然成为建筑安全的特色。无保险,无防护的吊篮,再加上无证操作司机,这是严重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这种情况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为何没有人制止?我们工地的安全员都在做什么呢?出了如此大的事故,为何没有停工整顿,为何没有加强监管,反而连续发生事故?我们了解到项目总经理已经被停职检查了,这种枉顾工人安全的老板理应严惩,也希望所有奋战在建筑工地工人们在工作时要时刻注意安全,卖力工作是没错但不能卖命工作啊。 焦点6:韩国籍沉船七千吨浓硫酸至今未打捞 3月13日,运载了7000吨散装浓硫酸的韩国籍化学品船“雅典娜”号,在航经广东汕尾海域时发生自沉事故。沉船的打捞工作为何迟迟未曾启动,何时相关部门才会采取强制打捞措施? EHS观点: 应急救援工作刻不容缓却让我们看到打捞迟迟未启动,过去一周的时间居然还说沉船方未提供“雅典娜”号货轮的详细技术资料,没有货轮的资料,试问你的打捞方案是怎么出来的?事故发生应该督促甚至是勒令沉船方立刻进行处理,为何还要等沉船方不履行打捞义务再作决定?出了打捞方案而不进行打捞,难道他们一直在拖,打捞工作就一直不开展?还要等什么,等出事故么?时间就是生命啊。 焦点7: 大理一违建工地坍塌已致5死10伤(组图) 3月19日下午1点38分,大理市下关镇小关邑村一在建农家乐主体工程发生坍塌,正在施工的工人被埋。截至昨晚8点,已从坍塌建筑内搜救出15人,其中,5人不幸遇难,6人重伤,4人轻伤,被困人数目前不详。据了解,该工程属于钢构建筑。据目击者称,当时有29名工人正在实施混凝土浇筑,事故发生后工人全部被埋。 EHS观点: 又一起事故,又是违法建筑,又是几条人命!为何违建会屡禁不止呢?!是安监部门监管不到位?是违建者太嚣张根本未上报?还是其他原因呢?可无论是什么原因,事故都已经发生了,我们如今该做的就是如何让这样的事故不在发生!当然说不再发生有点不大可能,但至少需要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不能让工人的血白流!那这该如何做呢? 餐厅售卖病死猪肉,或者使用无证的消毒餐具,将会被立案处理,甚至追究刑责。日前,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史上最严”的整治公告称,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餐饮消费食品制假售假行为专项行动。 EHS观点:民以食为天,人们从最初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从震惊、恶心、恐慌、郁闷再到麻木;这说明食品安全这块上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如果有更规范更严厉的法规出来,我们又将燃起信心。在食品安全这块上,犯罪分子确实是容易钻法律的空子;千方百计的找到法律漏洞,或明或暗的从中谋利。也只有把法律法规更精细化更明确化,才能规范想钻漏洞谋私利的一些人。从源头遏制才是最省心省事的做法,而从律法上来规范无疑比其他做法更有效。东莞起了个好头,如果在执行上也能做到法规先行者严厉干脆,那就更好了,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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