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012-3-28 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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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摘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各地区、各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考核,积极开展申报工作,2011年推荐210家企业,经审核、测评,拟定80家企业为国家级安全 ...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各地区、各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考核,积极开展申报工作,2011年推荐210家企业,经审核、测评,拟定80家企业为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一步核查公示单位有无“近3年(截至2012年2月底)内发生死亡和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并对核查结果负责。
有关单位和公众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情况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或宣教中心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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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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