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0日11时许从辽阳灯塔市大黄二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方面获悉,大黄二矿法人代表沈铁夫、投资管理人于桂芳、崔立庆、工作人员沈思等四人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责任。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沈铁夫、于桂芳、崔立庆、沈思4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沈铁夫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辽阳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辽阳市公安局提请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当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立即执行。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辽阳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门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查,该矿未经复工、复产验收,擅自安排人员入井作业,违法违规作业;矿井安全管理混乱,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发生事故后矿主逃逸,贻误救援最佳时机,给抢险救援工作造成困难。 目前,辽阳市灯塔市煤矿大黄二矿22日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1人受伤、5人死亡、17人仍被困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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