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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除“以药养医”?

2012-4-23 09:5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464 | 评论: 0 | 原作者: 朱恒鹏 | 来自: 财新网
摘要:  【背景】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2012年中国医改重点有三: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 ...
  【背景】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2012年中国医改重点有三: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国办明确指出,2012年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把公立医院补偿由此前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文件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予以补偿。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提高后,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要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按上述安排,公立医院改革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

  此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要求“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能达到破除“以药养医”的效果吗?诊疗费、手术费大幅提高后会患者负担会不会加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认为,提高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把医疗服务的价格搞对”,让医生通过自己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来养活自己,这是非常正确的决策,新医改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加快推进。

  朱恒鹏解释说,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例如提高挂号费、诊疗费、手术费),使其成为医院、医生的主要收入来源,逐步减少药品供应商的回扣空间,才能为医生的服务正确地定价,也能鼓励医生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只有彻底放开医疗服务收费,取消政府不必要的价格管制,让医院和市场自主定价,才能真正破除“以药养医”顽疾。他强调,目前,为了给医生正确的激励,必须显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如果15%的药品加成取消,医疗服务随之提价15%,这并不能解决问题。

  朱恒鹏表示,此次新医改工作安排取消药品加成,同时承诺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政策可行度较强。对老百姓来说,改革后,整体医疗费用不会增加。但是,如果仅仅取消15%的医药加成,医疗服务价格不能理顺,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

  在他看来,要真正实现“以医养医”,必须让医院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让医生收入得到充分的保障,摆脱对开药量的依赖、减少大处方和过量用药,从而大幅降低药品费用。果如此,总体的医疗费用也会随之降低。

  朱恒鹏同时指出,从长期看,医疗费用呈上升趋势。这是因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医疗费用占GDP的比重也会逐渐增加。但是,要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上升,只能靠医疗机构之间的充分竞争。

  他指出,从根本上说,要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关键是要开放医疗服务市场,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允许医生自由流动,促进其自由执业,强化医疗服务的竞争,最终形成以民营医疗机构为主体、公立医院为补充的格局。在此基础上,再配之以全民医保、医保付费等机制,方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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