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广西各地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彻底查找、整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煤矿、小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全面排查相关危化品企业和建设项目,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取得环保、安全等行政许可,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工工艺和有毒化学品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安装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毒性气体和易燃气体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临江河湖海和位于城区的企业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等。 在近海和海洋生产作业方面,将由自治区环保厅牵头,自治区工信委、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海洋局、海事局配合,重点排查已建和在建的沿海各类化工、冶炼等企业的排污设施建设、运行与排污情况,近海、海洋石油勘探、输油管线等生产设施,港口、码头、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及安全设施的“三同时”情况等。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限期搬迁城市中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到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关闭一些不符合相关要求且无力入园进区的小化工企业。 据了解,按照《广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到2015年底广西将建成六大石化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将全部纳入园区。广西化工园区规划将坚持安全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结构升级相结合、全员培训与持证上岗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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