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
2012-5-9 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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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摘要:为加快建立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制度,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省(市)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每个试点省(市)选择2个地(市)作为试点地区;每个 ...
为加快建立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制度,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省(市)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工作方案见附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到试点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以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方案要求,每个试点省(市)选择2个地(市)作为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市)选择30个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每个行业应至少选取1个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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