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江西省安监局下发《江西省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通知》明确了全省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要求、方法措施和时间安排,并决定在以下几个方面集中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 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 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 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厂”的。 5. 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 6. 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7. 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 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0. 生产工艺、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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