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铬渣非法倾倒,导致几十头牲畜死亡、4万立方米水体污染,一直备受关注的云南省曲靖市铬渣污染事件查处工作有了新进展。 记者5月15日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吴兴怀、刘兴水和王平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左祥林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袁科、代木常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处罚金3万元;汤再杨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3万元。 据悉,5月9日开始,麒麟区人民法院分别向吴兴怀等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法院同时判决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王平昆的违法所得款4000元、被告人袁科的违法所得款1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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