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修订到多少为宜? 吨熟料氮氧化物排放多少千克才是控制氮氧化物的关键 在国家经济和环保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结合水泥工业与其他重化工业的国情,适当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环境允许容量和水泥企业剩余服役期限的差异,通过科学综合的方法,有关领域充分研讨协调,寻求最佳的、可操作的、分阶段的实施方案,建立在线检测、第三者核查、奖惩分明的长效机制。显然,这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因素的、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精心组织和领导,更需要决策层的视野和智慧。 笔者建议尽快组织修订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要提出修订到什么程度、如何保障有效实施、体现全民的最大利益、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合理发展等,供主管部门最终决策、颁布实施。 目前,有来自各界的各种想法和说法,各抒己见完全正常,但媒体报道不应偏颇。比如,有报道称我国水泥厂的环保排放全都不合格。事实上,我国新型干法水泥厂绝大多数均已全面符合现行国家排放标准。只是假设将现行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由800mg/m3改为300mg/m3,那么现在的水泥厂在这一指标上就可能全都不合格了。 笔者承认,水泥行业虽然已在酝酿氮氧化物减排问题,但并未料到标准会如此严格。因而,直觉反映可能考虑行业运行成本和利润因素较多。 修订标准本身就是一项科学的、综合协调权衡的课题,完全可以用科学精神和方法来妥善解决问题,必要时肯定应该以大局为重。水泥工业付出一定的代价也是履行社会责任必须承担的义务,义不容辞,理所当然。另一方面,国家是否可以像对待火力发电厂氮氧化物减排一样给予水泥厂适当的脱硝激励政策,引导各行业实现共同可持续发展。 至于我国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修订到多少为宜,建议借鉴参考欧盟和德日美发达国家的标准(欧盟500mg/m3~800mg/m3,约吨熟料氮氧化物排放0.8kg~1.28kg;德国200mg/m3~400mg/m3,约吨熟料氮氧化物排放0.32kg~0.64kg;日本300mg/m3~600mg/m3,约吨熟料氮氧化物排放0.48kg~0.96kg;美国400mg/m3~700mg/m3,约吨熟料氮氧化物排放0.64kg~1.12kg)酌情而定,分地区分阶段实施为宜。 其实,在水泥生产中,吨熟料氮氧化物排放多少千克,这项限值才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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