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月4日电 按照环保部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广东4日发布珠三角第二批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实况,包括细颗粒物(PM2.5)等6种污染物的监测数据,珠三角地区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实时发布的站点达到62个。 在“广东环保公众网”上的“广东省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市民可以浏览到62个站点按“新标准”要求监测的6种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在发布内容方面,不但包含了6种空气污染物最近1小时平均浓度值(臭氧增加了8小时平均浓度值)、最近24小时平均浓度值,同时也给出了每个站点的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健康指引。 今年3月8日,广东已按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发布了珠三角33个站点的空气质量实况。本次新增发布站点之后,珠三角所有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部具备“新标准”要求的常规监测能力,并全部纳入实时发布范围。 广东省环保厅透露,预计在未来1-2年内,广东所有城市的国控及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将全部按“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省空气质量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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