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口边取水口,导致水质不合格 针对水质不合格问题,接受记者采访的监管部门、水厂和村民均认为,原因在于水源,水厂的取水口旁“躺着”几个排污口,由此引发水源污染。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7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然而,夏阁水厂厂长朱义金向记者提供的《环保基本情况登记表》上写道:“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情况:污染很大、四个排污口。” 对此,巢湖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邢涛表示,国家对水厂取水口的设置要求很严格,夏阁水厂的取水口旁边近距离有几个排污口,是不符合规定的。 这里的村民反映,从水源地到水厂再到百姓家,涉及地方环保、卫生等多家部门,在重重监管之下,这些“不合格自来水”竟然能够“屡败屡战”? 据了解,2011年5月,巢湖市环保局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指出夏阁水厂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但该水厂并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夏阁水厂厂长朱义金说,该水厂属于乡镇企业,部分设备老化未更新,如1998年安装的净化设备,有效期是10年,而现做一套设备需要50多万元,迫于财力有限一直没有更换,故而影响了水质。“从良心上讲,现在水厂已到了‘癌症晚期’,需要政府方面的帮助。” 巢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丁涛表示,他们只承担查处职能,从技术的角度提出整改意见,让水厂在现有的设备条件下使水质尽可能达标。当然,如果设备条件太差,整改后可能短时间达标,过一段时间又不行了。 改造水厂缺财力,饮水安全谁保障? 当地群众向记者诉苦,他们曾就水质问题多次找过水厂和当地有关部门,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 朱义金回应说,改造水厂需要资金投入,这个水厂是当地政府办的,近年来一直亏损,去年亏了5万多元。“政府不投资如何改造?” 夏阁镇党委书记陈发华表示,水厂改造问题历届乡政府一直在积极想办法,但彻底解决问题需要另觅水源,仅铺设管网就要800多万元,乡镇财力跟不上。 巢湖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邢涛说,环保部门今年将以该水厂为重点,在全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彻底清查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存在的污染问题。 巢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是否要关掉这家水厂,不属于卫生部门的权限,他们只能履行监督、抽查和服务职能,如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也力不从心。 安徽省政府参事程必定指出,这是典型的生态悖论,即在生态健康上明显不合法,而在实际工作中又不得已而为之。“如何有效保护群众饮水安全,应当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关注。” 程必定认为,既然已发现自来水不合格,就应该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互相推诿、不了了之。相关部门应该坐在一起协商,确定一个时间表,制定出短期和长期的工作目标,不能让百姓继续饮用不合格自来水。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教授认为,饮水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容不得半点闪失。当务之急是上一级政府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迅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明确监管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尽快向百姓提供安全合格的自来水。 采访结束前,当地政府负责人表示,力争今年底前把这个水厂关掉,并找好水源、铺好管网,彻底把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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