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煤监局报送煤矿“打非治违”行动信息
2012-7-18 09:1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000 |
评论:
0
|
来自:
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
摘要:为深入推进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掌握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要求各省份在2012年7月16日前报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工作。
为深入推进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掌握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要求各省份在2012年7月16日前报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吊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已达标煤矿资格被取消或降级情况,违规使用木支护情况,查处未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2012年关闭小煤矿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5)。
(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班组安全建设、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加强顶板管理、贯彻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培训、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兼并重组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