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令)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的要求,嘉兴市安监系统决定从8月1日至9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配备、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对象主要是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纺织、建材、家俱等职业健康危害较大的企业。重点是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防护手套、防静电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主要内容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行业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发的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否按照规定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是否有控制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进入的措施,是否购买了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特种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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