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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须破除“三难”与“三无”

2012-8-15 16:1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707 | 评论: 0 | 来自: 健康报
摘要:据国家安监总局透露,目前我国职业病处于难监管、难鉴定、难维权,直接原因是企业对于职业病防治无投入、无制度、无保障。“三难”现象反映了法规、制度和政策不配套、不完善、缺陷多,也折射出政府责任不到位。
  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这一立法思想符合国情,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监管职业病。据国家安监总局透露,目前我国职业病处于难监管、难鉴定、难维权,直接原因是企业对于职业病防治无投入、无制度、无保障。“三难”现象反映了法规、制度和政策不配套、不完善、缺陷多,也折射出政府责任不到位。

  “三无”则反映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普遍不重视。不久前,安监总局通报了35家中央企业未上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划报告,所谓“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能做到“三同时”的中央企业仅有50%。央企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做得都很不咋样,大量中小非公企业就可想而知了。由此可见,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打造成保护劳动者健康与权益的“天网”,就必须坚决铲除“三难”与“三无”。

  “三难”与“三无”的要害在于责任缺失,这是职业病“重防”的“绊脚石”。据卫生部统计,2010年我国新报告职业病例2.7万余例,比上年增加50%,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5万例,其中尘肺病人占80%。但由于相当多的职业人群没有被健康监护系统覆盖,故实际职业病人数远超该数字。据2009年7月召开的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公开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我国有毒有害企业1600多万家,受职业病危害人数超过2亿。

  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如果预防措施得力、有效,无疑将大大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专家认为,职业病“重防”的关键在于加强劳动保护,包括定期体检、疗养、作业场所防护等。而这恰恰是许多企业的短板与死角。

  2亿职业病高危人群长期接触有毒有害气体或高密度粉尘,按照规定,高危人群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两年安排一次疗养。执行情况如何呢?广东东莞一项调查显示,职业病体检率不到50%,至于疗养,对广大农民工而言如同做梦。可见,职业场所劳动保护差已成为防范职业病的最大障碍。立法给力了,执法更要跟上,再不能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让《职业病防治法》真正成为劳动者健康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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