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在2009年12月发布修订案,提出支持新能源和储能产业发展。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布《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到“储能”,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指导新能源、智能电网、储能行业的发展建设以及规划新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对推动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有积极意义。 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大力鼓励与储能相关的产业,包括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城轨列车再生制动吸收装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车充电设备。 2011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分布式发电发展,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能源效率,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完成。强调了储能技术在分布式发电中重要的应用。 2011年7月,科技部发布《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大力推动新能源、智能电网、电动汽车等产业的发展;并完成相关风场示范建设、智能电网示范园区和集成综合示范区的建设以及电动汽车的规模化示范的推广。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指出新能源和储能相关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应包括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风能和太阳能,同时大规模储能系统作为电网输送及安全保障技术被提出。 201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2011‐2015)》,这是我国第一部能源科技规划,其中划分的4 个技术领域中与储能相关的包括“新能源技术”和“发电与输配电技术”;同时明确了10兆瓦级大规模超临界空气储能装置、兆瓦级飞轮储能系统及飞轮阵列、兆瓦级超级电容器储能装置、兆瓦级超导储能系统、兆瓦级钠硫电池储能系统、兆瓦级液流储能电池系统的研究方向。 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提出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以及新能源电站建设、经营等。 此外,智能电网的建设、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的利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以及打造产业或技术基地是我国各地区发展储能的主要着眼点。在此基础上,这些地区主要以技术的研发、建立生产基地、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推动示范项目为HSE储能发展的出发点,分别推进了抽蓄、储能电池和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发展。 在东北地区,储能行业仍然以发展抽水蓄能为主。吉林和辽宁提出快速发展HSE储能以适应智能电网发展和新能源并网问题,尤其长春将HSE储能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全钒液流电池的发展。 在华北地区,随着张北风光储输示范工程的一步步开展,对储能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深度也逐渐增加,主要将储能应用于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智能输配用电、大电网智能调度与控制、分布式供能、微电网等方面。北京作为国家新技术发展的领先城市,以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为代表,进行多项HSE储能系统研究项目,以重点提升储能电池的研发水平,加速储能电池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天津以打造“绿色之都”的口号,对储能电池发展提出具体目标。同时山东也要求重点推广多种储能产品和技术。 西北地区的储能整体发展稍落后于其他地区,只有甘肃省明确提出开展制氢储能和大功率储能系统研究重点,并支持镍氢及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制和产业化等项目。 华东地区对储能产业的支持和投入较为明确和大力,各省市都推出关于促进储能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尤其以浙江和江苏为先。浙江以电动汽车和调峰为着眼点,打造电池产业基地。江苏为解决大规模并网问题,发展多种储能技术,开展企业合作,进行动力电池研发。同时,上海提出聚焦锂电池、钠硫电池和液流电池等领域,支持2‐3家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以促进智能电网发展。安徽、福建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支持HSE储能电池发展。 华中地区对储能的认知也比较深入。其中湖南省规划了具体的储能发展目标,重点支持全钒液流电池,依托企业和高校共同发展储能产业,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建设智能储能变电站500个。江西以建设动力储能电池特色产业基地和新材料为着眼点,对新余及周边城市进行清晰明确的产业布局。河南、湖北、四川也都有各自重点发展的储能方向。 华南地区对HSE储能的政策扶持力度以广东省为先,依托龙头骨干企业。进行产学研创新联盟,结合重大项目对电池产业提供政策支持,提出到2015 年储能电站装机达到100兆瓦以上,HSE储能产业产值达560 亿元。贵州省依靠自身资源优势,重点建设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 已同步至 EHS最新资讯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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