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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煤矿冒顶事故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2012-8-20 08:35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50 | 评论: 0 | 来自: 新华网
摘要:EHS简讯:记者18日晚从陕西府谷县宣传部门获悉,瑞丰煤矿顶板冒顶事故责任人矿长王治平、副矿长温锁银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已被刑事拘留,副董事长李军山被警方控制。
  EHS简讯:记者18日晚从陕西府谷县宣传部门获悉,瑞丰煤矿顶板冒顶事故责任人矿长王治平、副矿长温锁银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已被刑事拘留,副董事长李军山被警方控制。

  董事长、法人代表温永明已于事发当日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正在审查之中。

  8月16日,距离陕西府谷县城80多公里的大昌汗镇瑞丰煤矿发生顶板冒顶事故,井下被困人员16人中,其中15人被救出,剩余1人仍在搜救。

  据悉,瑞丰煤矿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属于整合矿井越界违规开采。

  目前,榆林市已经成立了由榆林煤监分局牵头负责,榆林市能源、安监、纪检监察、国土、公安、工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对此次EHS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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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煤矿, 冒顶, 责任人, E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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