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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遭拒 反被告上法庭

2012-8-24 17:38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68 | 评论: 0
摘要:颜杰为打工的餐饮公司送外卖发生车祸,头部受伤导致八级伤残。申请工伤赔偿无果的他,反被餐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他和公司没有劳动关系。昨日,高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有法律规定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和所工作单位 ...
  颜杰为打工的餐饮公司送外卖发生车祸,头部受伤导致八级伤残。申请工伤赔偿无果的他,反被餐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他和公司没有劳动关系。昨日,高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有法律规定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和所工作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双方对颜杰车祸时是否在校学生争议未果,法院宣布休庭。

  送外卖出车祸 申请工伤遭拒

  去年5月,在大邑县一专科学校读了一年书的颜杰到高新区一家餐饮公司打工。去年10月21日中午,颜杰按照公司的安排,骑电动车为客户送外卖,在天府大道一无红绿灯路口被一辆轿车撞上,头部受伤严重住院。后交警判定轿车方负主责,颜杰负次责。出院后,经伤情鉴定为八级伤残。

  颜杰认为这应该属于工伤,但向公司申请工伤鉴定和赔偿却遭拒。今年6月11日,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裁定,颜杰与这家公司具备劳动关系。公司不服,遂将颜杰起诉到高新法院,要求判决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庭上焦点:伤者是否在校学生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昨日庭上,颜杰和他的代理律师提出证据证明:颜杰确实是在读期间去这家公司打工,但因自认为成绩差,不想浪费学费,去年9月开学时就已放弃读书,且学校已将他除名。而他从5月起就在这家公司打工,公司还在7月将他转正,提高了待遇,并在其后为他购买了社保。

  餐饮公司方代理律师则认为,公司一直是把颜杰当学生,颜杰也不能证明自己已经退学,公司给其批注的转正只是表示他可以继续在这里实习的意思,购买社保是因为颜杰出事,为了减少颜杰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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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伤索赔, 被告,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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