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 在2011年7月15日举行的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上,民政部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明确了今后五年慈善事业发展目标。 根据《纲要》,到201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显着、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推动慈善事业逐步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 入选理由: “十一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帮扶困难群众、支持社会发展的显着成绩,同时也积累了培育发展慈善事业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宝贵经验,这为“十二五”时期更好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与此同时,仍存在慈善捐赠总量与人均捐赠数量相对较少,慈善法规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与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相适应,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民政部在“十二五”的开启之年发布这份《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一方面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将慈善事业的发展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并纳入“十二五”时期的总体部署,同时也为企业、组织、乃至个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规范和方向,注入了信心和动力。 相关事件: 为促进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2011年7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并首先发布了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收支和资助使用的有关情况。该平台包括社会捐赠总量、收支数据、援助项目、捐赠查询、项目查询、相关资料等栏目,公众可根据捐赠人姓名或捐赠项目名称查询相关捐赠信息及善款使用情况。同时,通过该平台也可了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捐款管理、救灾流程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公众也可以通过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站查询相关情况。 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在有关报告中透露,制定慈善事业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1年12月16日,民政部正式向社会发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该指引旨在为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机构公开信息提供指导性规范,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性文本,为社会和公众了解、获取和监督慈善捐助信息提供参照性标准,从而增强慈善捐助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引导公益慈善资源的有效使用,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探索全面社会责任管理试点 2011年8月23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责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各单位做好社会责任7项重点工作,要求所属各单位保证人员和资金投入,夯实保障公司和电网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服务、保障和支撑“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 《通知》指出,深入开展社会责任工作,探索推进全面社会责任管理,塑造“责任央企”品牌,维护和巩固公司社会责任工作在中央企业中的领先地位,是公司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战略举措。国家电网公司积极组织总结天津市电力公司、江苏无锡市供电公司和浙江嘉兴嘉善县供电局全面社会责任管理试点经验,提炼公司各级供电企业全面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全面社会责任管理试点推广方案,各分部协助公司总部选树优秀试点单位。 国家电网要求各省公司在2011年底之前,均选择一个地市公司开展试点,并要求各省公司应于2012年5月底前向社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实践报告。 入选理由: 2008年起,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了全面社会责任管理试点工作,分别在天津市电力公司和江苏无锡供电公司、浙江嘉兴嘉善县供电局启动了省级、地市级、县级供电企业试点工作。全面社会责任管理试点工作不仅在国内企业中具有首创性,在国际一流企业中也位居前列。从已开展的试点来看,国家电网公司履责能力得到显着提升,履责实践取得明显效果。2010年,由国家电网公司承担的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企业全面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研究》课题,作为弥补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空白和推动管理学发展的原创性研究,在北京通过评审验收。2011年全面社会责任管理试点工作在公司的全面开展,对全面社会责任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事件: 3月16日,宝钢发布国内钢铁行业首个《绿色采购指南》。《绿色采购指南》明确列出了采购物品的优先、限制及禁止采购目录,可以为采购人员提供正确指导,并为供应商提出导向性意见,成为宝钢规范采购物品的绿色环保化及推动供应商选用绿色资源、实现绿色制造、强化环境管理的指导书。 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央企发展战略 2011年9月,国资委制定发布了《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提出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载体、立足战略高度认识、部署和推进中央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为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提供支撑。 而在11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召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推进诚信央企、绿色央企、平安央企、活力央企和责任央企建设,模范履行社会责任。 入选理由: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中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务院国资委立足战略高度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央企推进和谐发展、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行动指南。 经过近年的大胆创新和积极探索,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收到了显着成效,在逐步实现从注重追求经济发展向追求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价值创造转变、从相对封闭向积极与社会沟通转变、从单纯注重生产经营向提升品牌美誉度转变的进程中,中央企业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度也得以明显提升,不少企业已经将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到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管理中。中央企业作为全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和表率,得到国内外广泛认可。 相关事件: 2011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2011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案例,总结交流了近年来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凭借着过去一年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特色实践,中国三峡集团、中国建材、中国五矿等中央企业获得了“2011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奖。 【相关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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