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王义加说自从肺部通气出现问题,他上两三层楼都会喘不停。41岁的王义加在萝岗一家化工厂企业从事剧毒化学品投料长达7年。由于王所在的公司称其无法证明是职业病,双方仍未就赔偿达成一致。 长年接触剧毒化学品 王义加2005年加入广州市东成化学有限公司,成为一名投料工人。王义加说,他所在的车间主要生产人造皮革半成品,他的工作是将化学品原料投入加工的大容器,像甲苯二异氰酸酯、二甲基甲酰氨这类剧毒化学物质。 其中,甲苯二异氰酸酯(T D I)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中,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化学毒物一种,可引起过敏性疾病引发哮喘,国内多份专业医疗期刊都有其对人体肺通气功能造成影响的论文。 王义加说,今年7月中旬,公司安排工人体检,他被查出“肺通气功能重度减退、小气道功能重度异常”问题。王义加向公司反映,并于9月在广州军区机关门诊部进行治疗。 如今3个月过去,刚治疗了一个疗程,此次花费约两万余元,都由公司支付。不过就在数天前,王义加接到公司电话,称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底到期,公司打算不再续约。“保安连公司大门都不让我进了。”王义加表示。 王义加说,工厂从2009年后才提供防毒口罩,之前戴的都是一次性口罩,厂内还有四五名工人也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不适。“如果不是我得病,他们不会不和我续合同的。”王义加表示,化学品投料一共才4名工人,他是班长有经验,公司是不想支付余下的医疗费用。 律师建议申请职业病鉴定 昨日,东成化学品公司的法律顾问黄先生回应称,王义加在医院的体检的确查出指标异常,“不过医生称不是职业病。”黄先生表示,事后已让王义加调整岗位,让其不再接触化学品投料,对王义加治疗的费用,目前也是全额报销。 “他提出要14万元的赔偿,我们觉得不合理。”黄先生说,王义加还试图拦老总的车,所以公司保安不让他进大门,而公司也不会再继续和他续约。(EHS中国)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赵绍华律师表示,王义加的情况可申请职业病鉴定,也可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专业鉴定。“如果是职业病,那就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商保险条例》对其进行赔偿。”赵律师还提到,在没有确定王义加是否职业病前,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与其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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