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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对象可享受培训补贴?

2013-1-16 10:18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068 | 评论: 0 | 来自: 劳动报
摘要:读者:我们单位最近准备对农民工进行大规模培训,听说市里有文件规定,一旦通过考核还有补贴,希望你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专业人士回答:这里我介绍一下培训对象、补贴标准等规定,具体的培训项目、机构、申领等,你 ...
  读者提问:

  我们单位最近准备对农民工进行大规模培训,听说市里有文件规定,一旦通过考核还有补贴,希望你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专业人士回答:

  今年4月1日起《关于2012年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2)19号施行,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民工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通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力争本市全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的等级工培训比例力争不低于50%。

  这里我介绍一下培训对象、补贴标准等规定,具体的培训项目、机构、申领等,你们可以上网查找文件予以对照执行。

  一、补贴培训对象。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参加培训并鉴定考核合格的,给予培训费补贴:

  1、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

  2、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缴费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动者。

  3、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4、本市农村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

  5、本市户籍,因征地农转非一次性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其他补贴培训对象: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经市行业协会(学会)认定从事护工、养老护理的从业人员参与相关职业(工种)的岗位培训或技能等级培训,鉴定考核合格的,可以给予培训费补贴;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经区县培训管理部门认定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的从业人员,参加家政服务专项能力或技能等级培训且鉴定合格的,可以给予培训费补贴。(EHS中国)

  二、补贴培训项目1、结合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岗位培训项目。

  2、纳入本市补贴培训目录范围的项目。

  3、经认定的本市企业特有职业(工种)项目或经批准的在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可实施鉴定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项目。

  三、补贴标准。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按照规定标准的50%给予培训费补贴。行业企业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按照当年度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结合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岗位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培训内容及课时核定,但原则上不高于350元/人,培训项目低于60课时的按补贴目录内定向培训课时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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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培训补贴, 农民工, 培训, E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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