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两会期间,治理环境污染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多位保险行业的代表委员提交了关于大力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提案。近日,记者从苏州保监分局和广西保监局了解到,两地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发展状况不容乐观,亟待各方加强力量大力推行。 苏州:试点三年环污险投保恶化 自2010年开始推行环境污染责险,由恒泰保险经纪牵头成立环境污染责任险共保体,人保苏州分公司为主承包人。来自苏州保监分局的数据显示,近3年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数量、总保额和总保费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投保企业数量由66家减少到59家,总保额由13200万元减少到9850万元,总保费从309.78万元减少到183.9万元。 而与苏州保监分局同年试点环境污染责任的广西保监局的状况也不乐观。 据广西保监局相关人士的介绍,因缺乏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企业的参保积极性普遍不高,2010年在广西地区只有中国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承保了一笔业务。2011年,广西环保厅和广西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后,广西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有所突破,但受企业保险意识不足、缺乏强制投保措施等因素影响,两年来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企业数量少,覆盖面有限,严重制约了保险大数法则和保险功能作用的发挥。2011年以来广西地区只有15家公司投保,2012年保费收入111.18万元,保险金额16553万元,投保企业主要来自南宁、柳州、来宾、河池、梧州市及防城港市等6个城市。 广西:三因素阻碍环污险发展 广西保监局认为,环境污染责任险之所以推行困难,主要受到以下三个因素的阻碍。 一是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独立的环境责任法,广西也未将环境污染责任险纳入地方性法规,同时环保部门也未将环责险投保与环境执法相挂钩,因此大部分涉污企业缺乏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推动乏力。 二是相关政府部门职能划分模糊。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已责成自治区金融办和环保厅联合牵头组织在柳州市和河池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但由于试点工作同时涉及到自治区环保厅、金融办以及柳州河池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范围,在职能划分上还不够明确,没有突出主要领导部门,组织领导力度不够,工作进展较缓慢。 三是保险宣传工作不到位。保险行业对于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未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功能作用、费率拟定、保险条款等方面内容为企业进行详细推介宣导,大部分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知之甚少,普遍把环责险当成是一项负担而不是一种保障,投保意识不强。(EHS中国) 广西保监局认为,可以通过将环境污染责任险强制实施纳入地方立法范畴、厘清相关部门职能、成立专门的领导工作小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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