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审核中关键问题如何把握审核尺度 为了降低审核工作风险,达到审核的充分、有效和一致性,就审核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何把握审核尺度谈谈个人体会,供大家参考和釜正。 一、 审核范围的界定 大家熟知EMS的现场审核范围往往大于企业的认证范围,尤其在一阶段现场审核工作中,对范围的判定是否准确更为重要,应全面考虑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其认证申请范围、中心受理范围及现场环境关联性的情况。目前,大部分老师对固定现场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范围把握比较充分。但对多现场企业,如旅游服务业审核,审核范围不仅要包括旅行社或服务中心等办公现场,同时还要包括旅游线路上涉及的场所;对开发区管委会的审核,其审核范围不仅要包括管委会办公区,还要兼顾区域内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尤其是对那些重污染企业,如餐饮业、医疗机构、制药厂、有一类污染物企业均应纳入到审核范围内进行审核,同时需要适当抽查,了解管委会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环境因素控制、治理情况及环境法规在所辖区域内贯彻情况。 二、 环境因素识别需注重全面性 环境因素的识别应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进行通盘考虑及控制。2004版新标准更加明确和强调了污染预防三级控制的(预防、减少和控制)重要性。加之目前国内相关的环保产业还不发达,尤其是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比较弱的大环境下,企业对污染物进行源头识别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适当地引导企业在产品设计、工艺选取、项目开发、设备、原材料的选购等活动中,给予合理策划、改良工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有计划替代产品等方式进行节能降耗、减少和降低污染;应引导企业将污染预防的改进工作纳入其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HSE资讯) 三、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宜、符合性评价工作在标准中何处展开,概念不统一。 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适用性确定工作在标准4.3.2中已明确给出,而相关的符合性评价工作在标准4.5.1或新标准4.5.2要求中实施。其不符合的判标工作也应对准相应的条款号。 四、 对年监审核企业所制订的环境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审核工作存在以下几个误区: A.对目标指标的制定不关注其内容的策划是否能够体现方针的持续改进要求,有的企业两年的目标指标内容完全一致,审核员仍对此事认可; B.只关注当年的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不审核上次年监目标的最终完成能力及结果。 五、 信息交流的审核范围具有局限性 审核老师的大多数精力放在企业内部的交流,外部信息交流只是询问有无发生环保污染、投诉事故事件,不注意深入收集现有的信息材料是否充分,审核信息交流是否具有双向性,是否建立了合理、可行的沟通平台,从而证实结论的真实性。 六、 监测与测量的范围覆盖不全 除生产设备、影响质量的监测设备外,大多数企业的体系文件与运行活动,缺少对环保设备、设施、环境监测设备进行管理的规定和控制。如水表、电表、灭火器材的压力指针、声级计等设备是否准确、有效;隔油池、除尘设施是否良好运转,能否达到环保效果等,而以上设备、设施的校准与维护工作经常被忽视。 七、 运行控制及应急程序不能全面体现和支撑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控制。 现有的企业文件多数只关注通用的水、气、声、渣、油品、化学品、能源(只含水、电、纸)和火灾的控制,与企业本身的实际规模和行业没有很好的结合,其实不同的行业还有其不同的重要污染物需文件进行指导控制,如那些大量的消耗稀有金属的资源类行业,如何控制其的消耗量;还有一些生产产品较单一,但属危险化学品的行业,需视其情况而考虑制定相应的运行控制程序。应急工作也是如此,通常只关注消防火灾,其它主要污染物紧急排放、能源资源的大量浪费与异常情况下所发生的重大环保事故未能通盘考虑应急措施,如市政管网中三水(给水、排水、雨水)的突发爆裂、损坏;污水处理站中紧急停电;危险、化学品的紧急大量泄露、挥发与倾倒;国家森林公园中珍奇树种与野生保护动物突发病变;在古都地基开发过程中发现古文物等环节也要给予有效的控制及应急措施。同时还发现很多企业的应急演习不是针对其所编制的预案进行的,如火灾应急演习只是培训消防知识及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并没有针对《火灾应急与响应的控制程序》进行相应的演习及对其程序给予有效性的评价,当然演习方式是采取实地演练还是纸上谈兵由企业量力而行。 八、 内审范围是否充分覆盖全要素全部门,审核深度不够。 EMS的内审工作,标准要求两个覆盖:全要素与全部门。如果大家把全部门理解为全现场的审核更为合理,因为除了审核主要的生产与行政办公部门,EMS审核还要关注其他辅助现场的实施与控制效果,在咨询老师的帮助下从计划安排上一般没什么问题,但查其内审记录通常未能找到辅助现场的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如食堂、宿舍、垃圾存储站、旱厕和配电室等辅助场所。(HSE资讯) 九、年度监督审核要素是否也可抽样? 认证机构对企业年度监督审核,主要的审核目的是查企业所建立的EMS在上次审核至当次审核期间是否持续有效运行。通过近一年的运转,企业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上难免会有些变化。我们只是抽取部分要素进行考查,而却要对全面的工作进行综述,显然所获取的证据不充分,不能真实、全面的评价企业运行管理现状。鉴于现在审核任务紧,在短时间内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妨把要素分散到抽查的部门中去。既然是抽样,主控要素不必年年在主控部门查,例如:4.3.1/4.3.2/4.3.3/4.3.4/4.5.1/4.5.2/4.4.5/4.5.3等要素,也可通过对其他执行部门审核看其实施效果,同样能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效果和增值信息。 【相关内容】 |
前一篇: 如何评价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后一篇: 实施ISO14001审核与认证的一般程序
2
路过 |
雷人 |
握手 |
鲜花 |
鸡蛋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