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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红水事件调查 建新化工苯胺超标数十倍

2013-4-10 09:34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387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证券报
摘要:红色井水、红豆局长,河北沧州小朱庄村的污染事件将建新股份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建新化工厂,原本是朱守琛创业的起点,如今却成了上市公司撇不清的原罪。在10日披露的公告中,建新股份表示,可能会承担因治理周边污 ...
  15份水样检测结果捅破污染“窗户纸”

  EHS资讯:红色井水、红豆局长,河北沧州小朱庄村的污染事件将建新股份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建新化工厂,原本是朱守琛创业的起点,如今却成了上市公司撇不清的原罪。在10日披露的公告中,建新股份表示,可能会承担因治理周边污染问题产生相关费用。

  9日晚,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最新一批水样检测已经有了结果,厂区排污渠附近苯胺含量超过100毫安/升,超标数十倍,远远高于前一次检测结果4.59毫安/升;污染面积的长度超过1公里,宽度为200-300米。

  “红水”危机突如其来

  小朱庄村坐落在河北沧州市,近期关于地下水变红和“红豆局长”被免职的报道,让这座看似不起眼的村落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从沧州高铁西站向南20公里,距离村子很远可以看到一片陈旧的厂房,当中矗立着几根烟囱,这就是红色井水事件的主角——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原建新化工厂)。

  9日,中国证券报记者抵达建新化工厂时看到,门口停放着十余辆汽车,上市公司高管、当地政府领导和保荐机构人员都赶到了这里。在厂区内,数十名工人在重型机械设备的辅助下,正在忙碌地拆除厂房和设备。外侧废弃的排污渠处,堆积的化工废料已经清理,此前媒体报道挖出红色水样的地方被覆盖上了土,不过附近的一处低洼水坑依然可以看到水呈现明显的红色。

  从1988年建厂以来,建新化工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埋下了许多污染的隐患。建新股份董秘陈学为带领记者走到厂区东侧的排水渠,“这里原来堆积了许多铁泥,一下雨之后水渠里都是红色。后来,铁泥陆续卖给了炼钢厂,厂子将这片地用土覆盖,修建了现在的水泥坡堤。”在排水渠口外侧,陈学为指着坡下的一块地介绍,厂子曾经在这存放过一段时间废水,相比其它地方,这里污染要更严重一些。

  据建新股份高管透露,早在2011年9月停产之后,上市公司就考虑将建新化工厂厂区拆除,除保留办公楼和宿舍楼之外,其它地方修建一些娱乐和体育设施供周边居民使用。“原本想等到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再说,可是这个计划还没等实施,就突然出现了这次风波。”

  朱守琛,建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就在小朱庄村长大,至今他的父亲和哥哥还居住在村子里。此次“红色井水”事件出乎朱守琛和建新股份高管的意料。

  建新股份董秘陈学为表示,这次“红色井水”事件对上市公司是个教训。“一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此前十几年的排污会对土壤、饮水造成这么严重的影响;二是2011年停产之后,我们应该立刻拆除这里的设备和厂房。”

  检测结果认定污染严重

  小朱庄村的住房紧邻着建新化工厂的西墙,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让村民们对于污染情况十分关心。一位女性村民介绍,喝纯净水、做饭用深井水已经成为她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而对于地下水污染情况到底如何,更多的是懵懵懂懂。她的丈夫反复说:“大家都在等检测结果,相信政府会有交代的。”

  8日、9日陆续送至天津环境检测中心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15份水样已经有了初步结果。对村民来说可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厂区北侧农田和西侧居住区的浅层水水质合格,深水井水质也符合饮用标准;忧的是厂区所在的河岸附近苯胺超标情况远远高于此前的报道。(EHS中国)

  “我今天晚上刚刚拿到最新的检测结果,污染主要集中在小朱庄村南侧的南排河边,东西走向超过1公里,南北方向约200-300米。”沧州市聘请的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晓健表示,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污染情况十分严重,“排污渠附近的浅层水苯胺含量高达100多毫安/升,即使按照工业排放2级标准(低于2毫安/升),已经超标数十倍。此外,养鸡场距离厂区大概900米,在它更远一点的地方苯胺含量大概7-8毫安/升,也远高于饮用水标准(低于0.1毫安/升)。”

  据悉,为了核查污染范围,此次检测结果一共包括15个水样,包括居民原有浅水井,以及在厂区附近和重点监测区域新钻取的浅水水样。

  此前媒体报道,建新化工厂东侧一处养鸡场出现死亡约700只鸡的情况,怀疑与鸡喝了浅层地下水所致。张晓健教授认为,从检测数据来看,养鸡场附近浅层水苯胺含量远超过饮用水标准,加之鸡的死亡率超过一般水平,因此二者之间是存在关联的。

  在4月7日披露的第一次检测结果中,厂区附近的排水沟坝南水质苯胺含量为4.59毫安/升,养鸡场内井为7.33毫安/升,引发了为何周边苯胺数值超过厂区的疑问。据参与环境监测的专家解释,此前已对排水沟渠的渗出水做过检测,苯胺含量高达300-500毫安/升,这次检测结果数据再次印证,污染是从建新化工厂厂区向周边扩散。

  一位环境保护专家指出,根据检测的数据,建新化工厂厂区的土壤和水质遭到了重污染,即使进行土地修复,也已经不再适宜居住,用作农田则需要先进行长期的治理。

  撇不清的原罪

  10日,建新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可能会承担因治理原建新化工厂周边污染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此前4月5日沧县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当地在存的唯一一家化工企业,建新股份沧县分公司表态,对因生产过程中遗留的污染源未能彻底清除作出深刻检讨,并对造成的环境污染诚恳道歉。

  这次发布会还有一个小插曲,建新股份副总经理刘凤旭曾希望以建新化工厂原股东的身份出席,然而这一建议遭到了沧县政府官员的拒绝,因为从法律角度,建新化工厂早已注销不再存在。公告显示,建新股份前身天一化工收购建新化工厂的化工业务后,该厂就不再从事化工业务的生产经营,并于2009年7月办理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之所以建新股份不愿意以自己的名义出席发布后,主要是由于建新化工厂是原本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原罪”。在上市之前,建新化工厂与建新股份的前身天一化工同属于朱守琛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为了彻底消除同业竞争和关联关系,2006年前者通过资产重组,并入此后上市的建新股份。

  陈学为介绍,从2006年开始,根据沧县环保部门的要求,建新化工厂的废水已经不再在厂区处理,而是运到化工园区统一处置。而在2011年9月因泄漏事故停产之后,相关化工生产设备已经长期废弃或者转移至化工园区的生产区。因此,在上市公司看来,建新化工厂前期存在的违规排放属于资产重组前的历史问题,而从2006年并入建新股份之后,该厂没有再出现过违规排放的情况。

  尽管对于追究排污责任,建新股份心存“委屈”,不过就目前来看,上市公司难以撇清建新化工厂环境污染的“原罪”。建新股份表示,最终的责任认定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结论为准,公司将及时把核查结果进行公告,并保留向相关责任方追索的权利。(EHS中国)

  9日建新股份沧县分公司厂区内,工人正在拆除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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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红水事件, 苯胺超标, E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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