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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难以兑现 罚则不够企业心存侥幸

2013-7-2 10:35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960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6月17日,我国中部地区的重庆、河南、湖北等地气温逼近40℃。2012年7月,由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扩大了高温津贴的补助范围。但实际上,高温津贴很难发放到作业人员手中。


  6月17日,我国中部地区的重庆、河南、湖北等地气温逼近40℃。2012年7月,由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扩大了高温津贴的补助范围。但实际上,高温津贴很难发放到作业人员手中。

  6月17日白天,我国中部地区的重庆、河南、湖北等地气温逼近40℃。为此,中央气象台发布今年首个高温蓝色预警,此后几天,陕西关中地区、黄淮西部、江汉大部、江南大部、四川盆地东部、重庆、贵州北部等地出现了37℃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河南南部、湖北西部、重庆大部、湖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37℃以上。10个省(市)出现35℃以上的大范围高温天气。在高温的侵袭之下,室外工作行业者的生存尤为艰难。

  2012年7月,由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新办法首次明确了高温天气的定义,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为高温天气,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新办法扩大了高温津贴的补助范围,从之前的仅限于工业、运输业和建筑业扩大到所有存在高温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高温福利难以兑现

  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市高温津贴的标准仍在延续2010年的规定,即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但即便这一最低标准相关企业也很难兑现。

  记者到访时,某速递公司旧宫分理处的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地分拣着包裹,一间4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被包裹与快件堆积得满满当当,5个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地登记、分拣快件。此时正值正午,室外气温约为32℃,室内气温比室外更高,约为36℃左右。整个屋内惟一防暑的设施是一台落地式电扇,由于包裹太多空间太小,这台电扇送出的风被很快散开。

  “这还不算最热的,还没有到三伏天,到了伏天才算到了夏季。”正在分拣包裹的罗姓业务员告诉记者。而在这样的天气下,他们几乎没有对抗高温的有效措施。每天工作时间从上午8点到下午7点约11个小时,不是在太阳直射的户外就是在闷热得喘不上气的户内。

  该公司的业务员平均每天送出的快递数量在百余件左右,不分春夏秋冬天天如此。对于这样的辛劳和奔波,罗姓业务员表示早已习惯,他告诉记者,进入六月份以来,每天都需要换三四件衣服,因为用不到两小时,就感觉衣服被汗水湿透了。

  “为了提高送件效率加快运送速度,我们在路上都是一路狂奔,就是希望停留在路上的时间能少点,路上太晒。而到了送件处,几乎都是楼梯上下,我们也都是小跑着,很少有不紧不慢上下楼的时候,没办法,这行抢的就是时间。”另一刚进公司卸车的黄姓业务员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干快递这行赚的就是辛苦钱,不吃苦不受累没办法干好。

  而最让这群日日奔波在路上的小伙子受罪的是高温作业的艰辛。该网点主管董女士告诉记者,在所有户外行业中,快递物流算是最辛苦的户外作业行当,无论刮风下雨还是打雷都必须顶着出门,遇见客户不在的时候还需要在太阳直射的地方呆上好长一段时间。“我们这里有好几个业务员的胳膊都晒得脱皮了,第二天还得接着跑,皮被晒掉了一层又一层。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但遗憾的是,该快递企业的员工并无一人知道高温津贴这笔费用的存在。他们告诉记者,在每年最热的七八月份,企业一般都会为员工提供冷饮和饮料,包括绿豆汤、冰冻西瓜与饮料等等,但一直没有满足其安装空调和发放防暑降温药物的要求。

  “在每年最热的伏天季节,我们认为企业是应该有意识缩短每天的劳动时间的。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我们几乎都如此,并没有因为高温季节而享受到额外的福利。”董女士表示。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快递企业,从安徽老家远赴北京打工的杜恒虽年纪不大但已在申通速递丰台营业部分部干了整整一年。他告诉记者,他们的工资是计件计算,也正因为如此,再热的天气他们都很难放缓脚步来避暑,而公司也没有发放过高温津贴。

  杜恒表示,每天早上7点就需要往公司赶,大约7点半到达公司。这时候,公司的运件车已经在大门外等着了,在迅速点齐货后整理好装车,随着车一起赶到位于六公里外的公司仓库。早上的作业做完后,就要出去收发快件。他每天都要带着三四十斤重的东西,顶着烈日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跑。一直跑到晚上九十点钟,再回公司把一天收来的快件扫描打包。

  “如果员工收取的快件比较多的话,公司可以按一定的比例给员工提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高温作业的辛苦,但也跟高温补贴并非一回事。”他告诉记者。

  不仅仅是快递企业,据记者了解,在北京的建筑工程与环卫工人等重点户外作业领域,鲜少能严格遵守2012年7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修订后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享受到政策带来的“清凉”。

  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11547名受访打工者中,65%称未收到高温津贴。其中快递人员比例最高,81%的快递外卖人员没有高温津贴,其次是79%的足疗、保健行业。超过80%的受访者所获补贴在200元以下。

  大谷打工网发布的《2012年夏季基层打工领域高温费调查报告》也显示,有七成的打工者明确表示未拿到高温津贴,而餐饮行业和快递行业成了“重灾区”。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不少企业以凉茶、冷饮代替高温津贴,甚至以员工宿舍安装了空调为由,冲抵高温津贴。

  该项调查显示,65%的受访者未收到高温费,有的甚至从来没听说过高温津贴这个概念。同时,在调查涉及的9个行业中,快递员、外卖人员收到高温津贴的比例最低,仅有19%的人员幸运拿到了高温津贴。其次是促销员、营业员等,拿到津贴的比例刚超过两成。从总体情况来看,调查涉及的四个城市中,北京的快递、外卖人员拿不到高温津贴的比例最高。

  罚则不够导致企业心存侥幸

  近两年各地区都出现了物价上涨较快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对于高温津贴的数额应当设定及时调整的机制,适当上调。但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具体调整机制仍应由地方制订,但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强制性的,作为发放高温津贴的主体,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执行,不过对于拒绝执行的企业没有规定罚则。

  按规定,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进行补发,虽然对于逾期未改正的行为,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但是只要按时改正就可免于罚款了。这样的处罚力度让企业的侥幸心理越来越严重。

  此外,虽然《办法》对违法企业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有一定的涉及,但还不够细致。例如,如果企业没有按时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并没有明确。没有具体的处罚办法,将直接影响《办法》的有效实施,法律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但如果企业不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办法中也未规定有何处罚办法。

  对此,北京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秘书长刘永泰建议,高温劳动保障涉及民生问题,有必要建立明确的全国性法规,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进行必要修订。

  记者注意到,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虽然进步明显,但也有缺憾,不少研究劳动法的专家认为,《办法》只是规定了室外露天工作的时限,并未明确何为室外工作,这会给《办法》的实施带来一定的障碍,有些企业可能会以此为借口规避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他们建议,对于室外工作的定义,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企业都有不同的岗位,每个岗位又都有不同的工作性质与工作条件,法律不可能细化到非常具体的程度,这需要依靠企业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再根据主要工作内容来确定是室内岗还是露天岗,该不该享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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