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6日在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现场会做出决定,将学习借鉴广东、上海等地的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此项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自查验收,消防设施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测试;消防机构对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行政审批的申报材料、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技术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消防设计审查、自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质量实行监督抽查,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陈飞表示,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消防部门职能,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提高审批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建设工程消防整体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部署,各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等条件成熟的城市将率先启动这项改革。 自2012年2月起,广东、上海等9个省市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极大解放了消防警力,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大大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群众,赢得了政府、社会和群众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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