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才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珍惜和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发展是硬道理,但不要安全、不顾百姓死活的发展没道理。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必须牢牢坚守的红线。我们必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创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是践行党的宗旨、向党和人民负责的必然要求。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执政理念,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放在首位,恪尽职守,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守护者,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是提升治国理政能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着严峻挑战,能否搞好安全生产,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对我们治国理政能力的严峻考验,也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只有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是加快经济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必然要求。经济转型升级既要以安全为前提,也需要安全生产来促进。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求我们要从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来确定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减少高危行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矿小厂。同时,通过严格安全准入、厉行安全监督检查、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等把经济结构提升到新水平。 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关键是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强有力的责任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在内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牢牢盯住企业这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实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领导班子内部实行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实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 强化依法治理,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严格落实对非法违法采取关闭取缔、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责令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和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安全科技“四个一批”(一批当前急需的科研课题、一批可转化为现实安全保障能力的科研项目、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一批重点示范工程)。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为重点,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加快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灾难的能力。 强化煤矿安全,对重点行业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活动;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加大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力度,加快整顿关闭小煤矿、严格安全准入,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治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开展危化品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活动;建立和实行雷电隐患严重季节烟花爆竹停产制度;加大治理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等道路交通严重非法行为的力度;加强工厂、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 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安监系统干部和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牢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崇高职责,“严”字当头,敢于担当,敢于追责。善于用法律和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效率效能,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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