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检测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电梯安全,三分在本体质量,七分靠维护保养。8月25日,市质监局对全市74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考核后的分数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首次对外公布了8家“较好”(乙级)、14家“中等”(丙级)、52家“较差”(丁级)的“榜单”。记者采访获悉,厦门电梯维保单位数量目前已居全省第二,仅次于福州,目前全市共有在用电梯近2.5万台。今后,市质监局将通过定期公布电梯维保单位排名,宣传维保质量好的单位,督促维保质量差的单位落实整改。(EHS.CN) 评定:电梯维保单位 连续两年“零甲级” 根据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省电梯施工单位等级由高至低一次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评定工作实行每年一评制,评定的等级有效期为一年。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以证后监督抽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查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反馈问题的核实等情况为依据,采取量化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最后得分在65分以下的为丁级。 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今年5月至7月,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开展了2012-2013年度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等级评定。此次参与检查评定的电梯维保单位共75家,其中获评甲级的0家,乙级8家,丙级14家,丁级52家,1家维保单位因去年7月至今无施工、维保业务,未参与此次等级评定。“与去年相比,今年乙级维保单位减少了7家,下降46.7%;丙级减少29家,下降67.4%;而丁级增多37家,上升了246.7%。”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我市从2010年就开始对电梯施工单位实行分级监督管理。2011年10月,市质监局首次对外公布2010年度厦门市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情况。当时被评定的70家在厦电梯维保单位中,获评“甲级”的有2家,“乙级”的有21家,“丙级”的有27家,“丁级”的有20家。 2011-2012年度我市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定中,全市“甲级”电梯维保单位首次出现空缺,而此轮评定中,全市“甲级”电梯维保单位再次出现了暂时空缺。 分析:新的评定标准 要求更严更细 “从评分结果看,今年我市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等级评定情况比去年差。”特安处负责人分析说,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2012年7月1日新的评定标准开始实施,新规制定的评分项目较以前更严、更细,而有些维保单位对新标准了解不全面、落实不到位;二是国家针对电梯维保工作新标准、新检规的实施,如去年开始实施的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在技术内容就增加了16项,调整2项,修改3项,对电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电梯使用单位(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对维保单位缺乏信任,使用单位往往不尊重电梯维保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需要检验机构出具整改意见书后,才进行整改,给电梯运行埋下安全隐患,也导致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较低。 不过,此次专项检查也发现,通过近三年的等级评定,我市电梯维保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施工质量、人员配备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质监部门的最新统计指标显示,全市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从2012年的62.9%提高到了今年上半年的70.1%。此外,我市电梯维保设备档案的管理也更为规范。各电梯施工单位基本能按“一机一档”要求落实档案管理,电梯维修过程记录、更换零配件记录、维保记录、故障记录、困人记录等收集比较齐全,有的单位对电梯故障和困人原因做了统计分析。 要求:丁级单位未整改 不得承接新业务 “厦门飞亚捷电梯有限公司、厦门市港北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宇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电梯安装维保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坠落的伤亡事故;厦门宏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一台电梯2012年1月到今年6月维保记录单上,所有客户签名都是维保人员伪造,甚至为应对检查填写、伪造维保记录单,导致客户强烈不满并投诉;且据其维保记录单显示,其所维保电梯长期只进行半月保项目,严重违反《规则》规定;厦门市广奥电梯有限公司:急于新项目开工,在整改期间,提交虚假材料……”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中,一些电梯维保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未到岗履职,维保人员对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不清楚,无法保证维保质量;有些维保单位在进行电梯维保项目时偷工减料;个别单位对维保过程监督严重缺失,维保人员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电梯维保记录,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受到质监部门的严肃查处和曝光。 “等级评定结果出炉后,我们已要求乙级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行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对丙、丁级单位,要求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特安处负责人表示,通过等级评定,并公布分数排名,能帮助用户甄别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可靠,从而推进电梯维保市场的优胜劣汰。下一步,质监部门将对维保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丁级单位,整改期间将暂停受理其新安装维修业务申请;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上报省质监局,建议取消其施工资格,即注销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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