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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梯急坠事故致7人受伤 律政司告承办商

2013-9-4 10:27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3222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网
摘要:据报道,香港北角英皇道昌明洋楼今年3月发生7人受伤的升降机(电梯)断缆急坠事故,律政司2日决定检控升降机承建商信科及4名涉事人员,包括两名信科董事,案件将于12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


电梯安全引发深思


  据报道,香港北角英皇道昌明洋楼今年3月发生7人受伤的升降机(电梯)断缆急坠事故,律政司2日决定检控升降机承建商信科及4名涉事人员,包括两名信科董事,案件将于12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


  被检控的4人包括信科董事兼大股东劳志坚、另一董事麦伟佳、注册升降机工程师林志华及注册升降机工程人员邹贵平。(EHS.CN)


  律政司2日已向4人送达传票,控告他们违反《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包括检控身为信科董事的劳志坚及麦伟佳没妥善保养涉事升降机的悬吊缆索及曳引轮;以及在未得机电署允许下,分判涉事升降机工程予承办商以外人士;若被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10万元(港币 下同)及监禁12个月。


  至于升降机工程师林志华,香港律政司控告他没按照法例规定检验涉事升降机的悬吊缆索和曳引轮,以及签发虚假的安全证明书,最高可被判罚5000元及监禁12个月;工程人员邹贵平则没确保涉事升降机悬吊缆索和曳引轮得到妥善保养,可被判罚1万元。


  信科于5月1日起被机电署暂时吊销牌照6个月,现仍未复牌,署方发言人补充,会密切留意信科状况,若信科董事被判监,将会采取适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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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香港, 电梯, 急坠,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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