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4]216号
关于征求《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督检查活动,指导监督人员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及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制造和使用单位的实际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马文娟
联系电话:(010)66556381
传 真:(010)6655639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2月25日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海关总署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铁路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中核四○四有限公司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市阳光仪器有限公司
江苏海门伽马星探伤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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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
握手 |
鲜花 |
鸡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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