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众多排污企业而言,排污许可证制度可谓是“史上最严”的排污准入机制。如今,这项制度正有条不紊持续推进,截至5月18日,全国1500余家企业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已经进入审核程序。环保部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第三十五条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要求“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作为点源排放控制的核心监管工具,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推进一直备受关注。 5月23日上午,环保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我国正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但环保标准与排污许可等制度的协同配套亟待加强。(EHS.CN) 邹首民说,新体系下,国家、地方环保标准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等制度的衔接配套需系统梳理,明确标准的定位与作用。 同时,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有关达标排放量核算、达标判定、监测频次等方面的技术内容尚不全面,不能完全满足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等各类环保标准与重点工作的支撑配套、同步发布实施的技术及管理保障措施尚不健全。 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邹首民告诉记者,“在接下来的环保标准制定过程中,第一,对于排污许可证这项新的管理制度,需要有一些标准补全的,我们尽可能补全;第二,对于排污许可证本身的一些管理规定,上升为技术规定,以保证环保标准和将来的排污许可证尽可能无缝衔接。” 据邹首民介绍,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其中现行标准1753项,依法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截至5月18日,全国已有6073家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册,1500余家企业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已经进入审核程序,环保部门已核发68张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为什么有时候企业都达标了,老百姓还会感觉环境质量不达标?邹首民表示,所有企业都达标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存在环境质量没有达标的情况,“这是因为排放标准是要考虑经济、技术水平的,不可能一味提标,没有技术是不行的,并且光有技术而不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也不行。” 长期以来,公众对于环保标准的宽严问题,控制污染物项目的多少问题十分关注。 邹首民说,我国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 “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控制的污染物项目数量和严格程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邹首民说。 5月19日下午,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京主持召开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座谈会表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总体有序推进,但与进度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由于我国现有各地方排污许可证存在许可内容不统一、许可要求不统一、许可规范不统一等问题,为实现企业和地区之间的公平,已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全国排污许可证。 对于领证企业而言,排污许可证是合规的硬件要求。企业必须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落实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改进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建立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同时,台账、许可证执行情况需定期报告、做到信息公开。 可以看出,排污许可证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稳定的“环境守法”边界。通过重点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并有效控制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 随着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的持续推进,有专家预测国家从严治污可激活千亿元级的环保产业大市场,在此过程中,环境监测类、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处理类环保企业将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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