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商贩为赶猪进屠宰场,不慎摔下烫猪的热水池,导致全身被烫伤面积达70%。到底是商贩本人疏忽大意,还是屠宰场未尽安全管理职责,谁应该为这起事故负责?双方意见产生了分歧……(EHS.CN) 1 事件:赶猪摔入热水池 全身大面积烫伤 11月4日,在南宁市一市场卖猪肉的商贩罗先生,赶猪进入南宁市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塘屠宰场,不慎摔下烫猪的热水池,导致全身被烫伤面积达70%,目前正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 11月6日,早报君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住院病房看到了罗先生,他胸部、腹部、腿部因烫伤而被绷带包裹。因伤势严重,他说话困难,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回应。 据亲属介绍,11月4日中午1时许,罗先生到达屠宰场,为摊铺下午要上市的猪肉做准备。当时他将猪赶到屠宰场,经过屠宰场盛满热水用于烫猪的池子时,不慎滑倒,整个身子坠入热水中。 “现在病情还是很严重,医药费就花费了很多。”罗先生的妹妹说,经过抢救,目前罗先生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因水温较高,他全身烫伤面积达到70%,仅是住院押金就交了2万多元钱,而每天的治疗费还在增长,预计治疗总数不会低于10万元。 她认为,她哥哥是因屠宰场存在管理漏洞而被意外烫伤的,屠宰场事发后没有安排人来医院探望,还称不对此事负责,这明显是推卸责任。 2 走访:宰杀区未封闭 翻越栏杆酿意外 三塘屠宰场面积大约有一个篮球场大,距离三塘镇政府约500米。11月6日下午2时许,已有不少商贩前来屠宰场运输宰杀好的猪肉。 记者看到,屠宰场分为待宰区、宰杀区等。待宰区位于屠宰场的北面,设有许多猪栏,一些批发商将生猪运到此给市场猪肉商贩选购。 一般情况下,商贩选购好猪以后,由屠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赶猪,但因工作人员较少、不少猪肉商贩为节约时间会选择自己赶猪。 从待宰区到宰杀区,有一条南北走向的通道,赶猪人员需要从北至南经过三道铁门,才能把猪送到宰杀区。 宰杀区除了有第三道铁门拦住外,还有一些铁栏杆围住,目的是防止外人进入,不过铁栏杆并非完全封闭,与天花板约有1.2米的距离。 “当时他进第二道铁门后,就翻过铁栏杆,不小心掉下池子去的。”屠宰场负责人唐经理说,进入第二道铁门,是兽医检疫的区域,外人不能进入,但是罗先生进来了。 如果仅仅是在这个兽医检疫的区域,也不会掉入池子,毕竟有铁栏杆拦住,但因罗先生翻过了栏杆,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我们也有人提醒他们不能爬”。 罗先生对此回应称,当时,他和几名人员一同进入第二道铁门即检疫区时,并未看到有工作人员,也没有人阻拦,并未见到提示。 他们把猪赶到待宰区,返回时发现第二道铁门被锁起来,他们无法出去,因此才选择翻栏杆,从屠宰场的侧门出去,未料掉入水中,屠宰场管理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部门:管理有漏洞 屠宰场需整改 现场看到,屠宰场的侧门悬挂有一块写着“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牌子,这是工作人员进入宰杀区的主要通道,而在屠宰场待宰区并未悬挂有类似安全提示语,待宰区恰是猪肉商贩选猪、活动的主要区域。 当天下午,南宁市三塘镇城建环保安监站等部门工作人员到达三塘屠宰场,并介入调查此事。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此回应,屠宰场方管理存在管理漏洞,具体情况要进一步调查才能确定。 “现在主要是协调家属和屠宰场,尽快有一个解决方案。”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要求屠宰场将宰杀区的栏杆进行焊接,防止有人再次攀爬而发生意外。” 律师认为,如果猪肉商贩向屠宰场支付一定的费用,双方则存在承揽合同关系,屠宰场有义务通过现场人员管理、安全提示语等提醒商贩,应注意安全或者禁止入内,而商贩也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 如果是商贩擅自闯入工作禁区,屠宰场未及时阻拦、提醒的话,那商贩很有可能要负事件的主要责任,屠宰场则负次要责任,责任多少主要看真正的事发原因等。 11月6日傍晚,屠宰场已将池子旁的铁栏杆焊接,外人将无法攀爬出入宰杀区。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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