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爆炸曝出的不合格,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知道结果吗? 央视《焦点访谈》报道: 云南曲靖鑫福公司钢铁厂买了一台发电设备,重量超过60吨、价值超过800万元,装配好了像座小山,也的确是全厂1000多人工人生产、生活的靠山。可是2014年一月,这座山突然塌了。这个大家伙突然发生大爆炸,声音惊天动地、场面惊魂动魄,而让所有人想不到的是,更震惊的事还在后面。 2014年1月21日晚上9点多,位于云南省沾益县的鑫福公司钢铁厂突然传来巨大的爆炸声。爆炸来自与钢铁厂配套的高炉尾气发电厂,事故发生时,发电厂内存有20吨润滑油的储油罐面临着爆炸威胁。紧急情况下,现场工作人员将润滑油及时卸放到地下的安全油箱,才避免了更严重的二次爆炸。 爆炸现场的场景令人不寒而栗。总重60吨的发电机组被连根拔起,甩下8米高的平台,将地面砸出一个深深的大坑,发电机面目全非,与之相连接的汽轮机也被炸得支离破碎,一些机组部件及残骸击穿厂房,飞落四处。 从现场来看,爆炸就来自这个60吨重的发电机组。发电机为何会突然爆炸?尽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这起爆炸事件在当地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为此,当地政府成立了以质监、安监、工信、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经现场勘验,基本排除了人为因素。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西安一家技术鉴定机构对此展开了调查。事故发电机的内部被打开,机圈内侧上一张写有“不合格”字样的标签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标签上“不合格”字样下面还有一串产品编号,很显然是产品出厂检验时贴上去的不合格标识。既然产品不合格为什么还能卖给客户呢? 据了解,发生爆炸的汽轮发电机组是鑫福公司通过山东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总价820万元。这个总投资达1.5亿的发电厂,2012年5月开始试运营,到事故发生时,发电机组运营还不到两年时间。为此,鑫福公司找到了设备供货商青岛捷能汽轮机公司。 尽管青岛捷能汽轮机公司也认为发电机有问题,但他们表示对产品质量并不知情,因为根据产品订货合同,这套发电机是他们委托另外一家企业——济南发电设备厂配套生产的。青岛捷能汽轮机公司售后服务处副处长万瑞麟告诉记者:“它的产品不进我厂,是从它那儿直发。” 供货商把责任推给了发电机生产厂家。那么,这个不合格标签是谁贴上去的呢?济南发电设备厂代表表示,那个不合格标签确实是他们厂贴上去的。 发电机到底哪里质量不合格?既然不合格,为何厂家还能销售呢?济南发电设备厂设计所副所长刘淑军说:“当时材料成份有气泡,相对于标准来说可能有点超标,但根据多年生产这么多经验,以前有可能比这个更严重的情况都有,先贴个标签,最后经过走程序一看能用,不影响电机正常运行,就把这个用上了。错在哪儿呢?这个东西当初用上的时候,没有把它的标签揭下来。” 济南发电设备厂还书面回应说,他们公司已经生产该型发电机200余台,与事故发电机相同的在运行机组超过100台,运行效果良好。刘淑军说:“这个东西不代表(整个)电机不合格,不是说(整个)电机有问题。” 鉴定机构2014年6月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认为这起事故是由发电机电气故障诱发,而且“不合格”检验标签表明,发电机出厂前存在部件不合格问题。 由于配套的高炉尾气发电厂发生爆炸事故,鑫福公司的钢铁厂不得不处于停工状态,1000多员工生活面临窘境。 这起事故的调查过程,曲折复杂、疑点重重,至今仍未得出结论,我们仍将继续关注。但不合格标签的出现确属不争事实。厂家说:我们惟一的错误就是没有把不合格的标签撒掉,这话说得实在荒唐。标签撒掉了,安全隐患就能消除吗?安全重于泰山、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特别是这样关键和大型的设备,如果存在隐患更易造成群死群伤。毕竟不是所有事故都能像这次一样,幸运地避免伤亡,这不是儿戏,该负责任的要负起责任,该消除的隐患要消除,努力保障不出事、不流血、不后悔、不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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