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至此,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三大重点区域行动方案均已发布实施。三大行动方案对2019至2020年秋冬季期间三大区域的空气改善目标分别给予明确。生态环境部指出,行动方案更加强调依法依规,同时将对“一刀切”等乱作为进行督察。 行动方案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长三角地区2019至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汾渭平原2019至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 行动方案提出,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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