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法规解读

Tips For New Legislation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法规解读 > EHS.CN新法速递:2021年5月EHS重点法规解读

EHS.CN新法速递:2021年5月EHS重点法规解读

2021-5-1 11:11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582 | 评论: 0 | 来自: EHS
摘要:2021年5月EHS重点法规解读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1/5/28

2021/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内 容

Subject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影响

Impact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α-乙酰乙酰苯胺、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苯乙腈、γ-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购买、使用新增的6种化学品需要依法申购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1/5/15

202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 容

Subject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影响

Impact

二、整治重点内容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1.是否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
  2.是否存在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情况。
  3.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预防措施、隐患整改意见等,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4.是否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评价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1/5/11

2022/5/11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的通知

内 容

Subject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影响

Impact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也称受限空间或密闭空间)作业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

参考



环境保护
Environment Protection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1/5/30

2021/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内 容

Subject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影响

Impact

二、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

(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四)落实区域削减要求。
(五)合理划分事权。

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准入条件提高

三、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
(七)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四、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

(八)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九)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将面临更严格、更频繁的监查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1/5/14

2021/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关于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的公告

内 容

Subject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影响

Impact

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我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三、《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了解



谢谢观看

Thanks for watching

共生代(中国)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GSD Management Consulting
  
TEL:400-0043-814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ehs文章, ehs期刊, ehs, Newsletter, ehs法规等等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