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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18”较大中毒事故通报情况

2022-11-24 17:55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66 | 评论: 0
摘要:2022年11月18日,浙江鑫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绍兴市柯桥区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000t/d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试运行作业时,发生人员中毒,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浙江省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月18日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

2022年11月18日,浙江鑫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绍兴市柯桥区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000t/d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试运行作业时,发生人员中毒,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纱、织造、印染及后整理加工,事发厂区于2020年投产,2021年7月与湖北鑫嘉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嘉鸿诚)签订了18000t/d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由鑫嘉鸿诚总包并负责土建施工,由浙江鑫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工艺设计和运维,目前工程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

11月18日下午,工程总包方鑫嘉鸿诚施工负责人带领10余名员工进行设备调试,发现氯化亚铁储存池往外输送的管道发生堵塞,于是决定通过抽取厌氧池中的污水对管道进行冲洗,清理堵塞物。
经多次冲洗无果后,现场1名作业人员在未通风、检测及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通过储存池人孔进入池中,中毒倒地,其余5人盲目施救,相继中毒,导致事故扩大。

网上查询得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在2022年11月17日曾对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理由是涉嫌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违法事实:

你单位主营印染及后整理加工。6月30日天气下雨,你单位正常生产。执法人员发现厂区东南角雨水排放口有废水排放,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显示,pH值为11.30,该雨水排放口水样经检测,pH值、总氮、化学需氧量等因子超标。

我局调查发现,你单位外贸厂一根通往污水收集池的污水管上端存有裂缝,在污水量特别大时,会有部分污水流入地面雨水沟。

6月30日,你单位由于操作失误,未将雨水收集池内雨水打入污水外排池,致使雨水收集池满溢,地面雨水无法流入雨水收集池。

而厂区内地面雨水管和高空雨水管连接处的阀门松动,地面雨水通过松动的阀门汇同高空雨水通过东南角雨水排放口排入河道。

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日期似乎和通报中的“11月18日下午,工程总包方鑫嘉鸿诚施工负责人带领10余名员工进行设备调试”工作吻合,不知是否同时进行相应的环保整改工作。

又是有限空间事故!又是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近年来各地此类事故层出不穷,政府宣传力度也是空前,但还是继续出现类似安全事故,令人痛心!

事故发生后,政府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刻警醒,深入查找有限空间安全治理短板漏洞

该起事故未深刻吸取嘉兴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污水罐体坍塌重大事故教训。

(一)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涉事企业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严重不到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冒险进入污水池作业。

(二)环保设施问题突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底数不清,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三)第三方运营安全失管。部分企业为降低污水处理和管理成本,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后期运维全部外包,只与外包单位签订经营合同,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

行业部门对环保建设工程第三方设计、施工、运维等单位管理不力,安全监管缺失。

(四)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部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培训走过场,员工缺乏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不足。

(五)安全监管责任未落实。

有限空间4项重点执法事项还未清零,部分企业依然存在“警示标志未设置、作业未审批、劳动防护用品未配备”等重大隐患。

二、提高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

三、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有限空间各项安全治理措施

切实加强第三方作业安全监管。

环保部门往往只管环保,管排污,轻管安全,缺少对排污设备、操作人员的有效、科学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不是应急管理一个部门的责任,是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企业、全社会、每个人共有的责任,只有同时重视起来,齐抓共管合力一起,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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