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5分许,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9号明尚西苑小区居民住宅6号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此前报道:最新通报:已致15人遇难,原因初步查明→)ehs.cn
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网络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 起火建筑部分住户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可燃物 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在火灾发生时未及时发现火情、疏散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等 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叠加聚合性安全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对高层住宅小区群众性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合力不足等 涉事电动自行车车主、非法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个体经营者、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等10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物业服务等7家企业,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电动自行车严禁擅自改装!
电动自行车严禁擅自改装! 电动自行车严禁擅自改装! 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等行为
可能导致火灾风险增加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 请牢记七个“严禁” ↓↓↓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擅自解除电动车限速会导致交通事故风险增加。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你的电动车电池安全吗? 快来对照自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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