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宣传新工伤保险条例
2010年12月30日,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张掖市《工伤保险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启动。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发放最新印制的《工伤保险条例》单行本、知识问答等资料,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 新《工伤保险条例》经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提前做好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使百姓及时了解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和部署,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据悉,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部分工伤待遇标 准,减少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增加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新《条例》实施后,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将大幅度减小,工伤职工的权益将得到更 大幅度的维护。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张掖市人社部门广泛宣传了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以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为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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