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在鲁召开
2011-1-19 09:48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2074 |
评论:
0
摘要: 人民网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 常红)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暨全国煤矿尘肺病防治现
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在鲁召开
人民网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 常红)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暨全国煤矿尘肺病防治现场会,今天在山东省枣庄市召开。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出席会议。
张鸣起在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我国职业病防治也取得了很大成就。然而,个别企业漠视生产安全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情况仍 然存在,一些直接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也多有发生。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组织 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张鸣起要求,各级工会加强领导,积极履行维权职责,督促推动政府部门和企 业将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履行到位。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加大在煤炭企业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工作力度,特别是依托职业病防治三方协调机制, 推动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落实;要充分发挥煤炭企业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代会 等形式加强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工作水平,对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要全面提高煤炭企业职 工队伍劳动安全卫生整体素质,特别是着力解决农民工缺少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问题,大力开展“安康杯”竞赛,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劳动者的 “生命权”和“健康权”。
赵铁锤说,当前我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 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要深入总结和推广“枣矿”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 实,全面提升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发挥监管监察执法和服务作用,特别是切实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察工作列为重点内容,推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 有序开展。同时,要进一步依靠和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在会上作主题报告。中国职业安全建康协会副理事长纪明波主持会议。
枣矿集团高庄煤矿、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上湾煤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公司、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玉华煤矿、广西百色矿务局东怀煤矿、冀中能源邢台煤矿、淮北矿业集团职业病防治院等9家单位还将在会上做经验交流。
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以及各省(区、市)总工会、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和煤炭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会议。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