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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裁定环评无效 66岁老太逼停港珠澳大桥

2011-4-19 13:08 | 发布者: LPF2008 | 查看: 1021 | 评论: 0
摘要: 发自香港 全长近50公里、工程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竟被一位家住香港东涌的66岁老太挡住建设步伐,计划2016年通车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或许无法如期完工。 
香港高院裁定环评无效 66岁老太逼停港珠澳大桥

        发自香港 全长近50公里、工程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竟被一位家住香港东涌的66岁老太挡住建设步伐,计划2016年通车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或许无法如期完工。

  香港东涌66岁的婆婆朱绮华认为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于去年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昨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败诉的环保署更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环保署昨日表示,会研究高等法院的判词,并就下一步行动征询法律意见。

  内地开工年余香港没有动静

  港珠澳大桥建成后将成为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其连接香港大屿山、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2009年12月15日大桥内地工程正式动工,这座跨海大桥整体造价逾700亿港元,建成后使用寿命长达120年,可以抗击8级地震,施工难度号称世界第一。

  珠港澳大桥内地段已经开工经年,其中人工岛挖泥工程已完成近9成。反观大桥香港段,原定去年初动工的,至今仍未能动工。阻碍大桥施工的正是家住香港东涌富东邨的居民———66岁婆婆朱绮华。

  声称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的朱绮华,去年通过法律援助,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环保署2009年10月通过的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段及香港接线段的两份环评报告。朱绮华在司法复核中指出,环保署署长批准港珠澳大桥的两份环评报告,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因而要求推翻有关决定。今年3月,司法复核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进行。昨日下午,香港高院正式裁定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环保署长撤销环境许可证。

  法官霍兆刚的判词指出,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质素的独立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有关环评报告只提出兴建两段道路后对空气造成的影响,而对于不兴建两段路的空气情况则没有给出数据,所以缺乏基础作出判断。高院判词指出,如新环评报告可提供工程相关的环境影响,环保署署长届时可决定可否批准工程再动工。同时,败诉的环保署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其余诉讼费则由法律援助按规定支付。

  若大桥工程延误造价或增5%

  朱绮华的代表律师之一黄鹤鸣获知胜诉后,表示欢迎法庭裁决。黄鹤鸣表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中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评报告应包括指出、预计及评估有关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让环保署长及市民能了解影响。若环评报告未能符合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保署长应该否决该报告。

  黄鹤鸣强调,理解港珠澳大桥对三地经济发展和区域融合的重要性,“但政府不应因为经济利益和加速区域融合,而放弃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比如通过环境评估保护生态和公众利益。”

  有工程界人士担心,由于大桥香港段迟迟未能动工,预计工程造价将上涨5%。香港立法会工程界别议员何钟泰表示,政府如果要赶上与大桥内地段同步通车,应该提前进行工程招标,分阶段批出土地分阶段施工,通过精确的工程管理或可赶上工期。

  港府回应

  环保整体上符合标准

  就高等法院昨日对港珠澳大桥环评司法复核案件所作出的裁决,香港运输及房屋局表示,会研究判词及其影响,再决定如何根据法例的要求,尽快处理有关的程序问题。

  发言人表示,大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要求,整体是符合标准的;并指出,这次寻求司法复核申请所提出的7项事宜中,法庭对其中有关环保标准的6项质疑都没有接受。法庭是基于政府只提供了工程项目将来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数据,而没有提供在不建工程的情况下的环境状况数据从而作出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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